2005年2月22日 星期二
紀錄片能不能有新的放映方式
地球的另一端總統大選戰打的火熱。地球的這一端,台灣紀錄片《生命》票房也賣的火紅。
一九五六年,坎城影展將金棕櫚獎首次頒給紀錄片《沈默世界》(Le Monde du Silence);二00四年,坎城影展將金棕櫚獎再次頒給紀錄片《華氏911》,此片隨即在世界熱賣,創了票房紀錄。
十幾年前,全景推出《月亮的小孩》時所舉行的第一場放映座談,到場欣賞的觀眾不到五人。十幾年後,全景推出「全景映像季」並將其拱上了院線,其中《生命》熱賣的程度可望在台灣歷史上記上一筆。
台灣總統陳水扁在看過《生命》之後說,在兩個多小時之間,他的眼淚幾次奪眶而出,希望國人都能看這部921災區紀錄片;美國一位南加州民眾在看過《華氏911》後說:「布希的總統寶座本來就是僥倖得來的,大家都知道,而且我從一開始也知道,攻打伊拉克都是因為石油的問題。」;法國去年有部票房特佳的紀錄片《山村猶有讀書聲》(To Be and to Have),紀錄了一個偏遠山區的迷你小學,而當中的被攝者(老師)在得知影片大賣後,也要求導演必須給付他一筆金錢。
紀錄片不約而同的在全世界蓬勃興起,卻也碰巧的皆引發出了一連串的關注與問題。我們給予紀錄片一個「真實」光圈,於是我們願意去相信影片中的事物,也感謝紀錄片工作者的犧牲奉獻,如果說紀錄片是與民眾站在一起的,為民發聲的,那麼也更應該能夠放映給所有人觀看。如此看來,院線戲院當然是首選的管道,花200塊錢,對一般人來說消費門檻不高也不低,只是經由上述三個例子看來,這三部紀錄片在經過商業放映後,似乎也和政治、金錢脫離不了關係,而紀錄片商業放映的票房高收入,難道是作者得以製作下一部片的雄厚資本嗎?
有人說讓《生命》成為教育必讀教材、公共財,全景也將製作DVD販售,我多心的為被攝者感到不適;而推上院線放映,開放性的觀影方式又暴露了被攝者的尷尬處境,考驗著作者的能力與良知;全省的獨立巡迴放映,社區大學的影像教育,卻也只是少眾觀閱,成效有限,作者又必須到場QA,實在勞力傷財;國內相關影展更多是競賽(評審)機制,在強烈競爭下,極可能「誤捧」出一個典範;即便是在公共電視播映,也必須經過重重檢審…
而到底紀錄片是什麼?紀錄片之父約翰葛里遜(John Grierson)說所謂紀錄片,乃是「對『真實事物』做一種有創意的處理」。我想既然是處理,或許紀錄片就等於「人」,等於「作者」、等於「被攝人(事、物)」,而牽扯到了人,也就等於了複雜難解,既然紀錄片是細細為本的手工業,或許就應該分門別類的看待吧!
我記得在某個給教育工作者參加的營隊裡,曾經放映了一部《李文淑與他的孩子》,當時作者也到了現場談論被攝者在進行教育的基本理念,博得了在場諸多人的認同,許多人也因為此片誓言將更加投入在其工作崗位上。我試想著若此片拿去別的場域或用其他方式放映的效果不知會如何?或許五花八門的放映方式各有利弊,只是我仍一廂情願,企圖想找出更好、更兩全其美、更完善、更適合紀錄片的放映方式。
(此文寫於2004-10-08 刊於《紀錄片映像報》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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