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4日 星期二

訪《寶島曼波》導演黃淑梅:過去到現在,與公部門的二三事



訪談、整理/林木材


林木材(以下簡稱木):淑梅好!如果要說最早與公部門合作的經驗,是否在全景時期就開始了呢?

黃淑梅(以下簡稱梅):我是在全景成立一年之後才進去工作的。當時我剛從學校畢業,大約21歲。很多傳播公司都剛起步。因為全景的吳乙峰和李中旺之前曾和王小棣導演合作《百工圖》的拍攝案,那是一系列廣電基金會的節目,內容是關於台灣各行各業的故事,有點像紀實報導那樣的風格。

後來全景接了一季廣電基金會的帶狀節目,那一系列就是《人間燈火》,共有13集。那時候有些影片正在拍攝,有些片子準備要開始剪接。全景當時約有十位同事,一半的人做紀錄片,像比較資深的同事吳乙峰、李中旺、郭笑芸…等;因為我在世新唸書時是吳乙峰的學生,於是有機會看到《豬師父阿旭》,就被影片裡那樣的人深深的打動了,覺得這樣的紀錄片其實很棒!然後知道了這些主角原來是「人間雜誌」裡的題材,也包括了《月亮的小孩》和《李文淑與她的孩子》都是人間雜誌裡的故事,人間雜誌同時也是我們大學時必讀的教材。

木:我記得當時全景的工作型態,好像是一邊拍紀錄片,一邊也必須接些案子維持公司營運,這些案子好像公部門也佔了很大部分。

梅:在耳濡目染之下,我就認為這些紀錄其實對台灣當代是很重要的。可是《人間燈火》系列一集的預算只有十幾萬,而一集都拍了一年多將近兩年,對公司來說真的是賠錢的。於是加上我總共三位年輕的同事就開始去接一些公部門的宣導短片案子。當時還是三台時代,這些宣導短片在當時八點檔過後,每天晚上的九點到九點零三分播出。不是給社會福利團體使用噢,是給「國家」使用的,像衛生署啊、交通部啊,小孩要準時打預防針,行人不可穿越平交道…之類的政令宣導。而新聞局就是製作這類短片的單位。

我們當時會寫劇本去投,我也因此和公部門有比較多的接觸。很有趣唷,我們都會特地去選題目,因為都會知道哪個部門比較難搞,像交通部和衛生署就比較棘手,因為題材太硬,也和承辦的官員有關;而我們最喜歡文建會和教育部的,因為文化性比較強,題目也比較軟性。

像衛生署的大多是小孩三歲前要打預防針、孕婦產前檢查…之類的。這類的短片約30秒或一分鐘,我們必須先寫好劇本去投,然後會有專門的人一起來開會討論。

木:那如果開會時他們不滿意怎麼辦?

梅:就只好繼續溝通修改,也因此遇到很多好氣又好笑的事情。譬如有人就會規定影片最後一定要放上「疫苗要分三次打」這樣的標語,可是我們想讓影片好看些,就只好拼命說服他採用一些比較有創意的東西。我記得。因為自己當時剛畢業還年輕,我們就常因為這樣和承辦人員僵持不下,有一兩個劇本甚至卡了一個月,逼得公司會計小姐要我們快一點過關,不然公司會發不出薪水。但這些經驗會讓你覺得,好像某些部分是沒辦法溝通的。

木:那這樣豈不是很消磨你們的熱情嗎?

梅:是呀,因為那時我還蠻生澀的,都沒有自信和經驗。一開始我打電話去都自稱黃小姐,結果被公司的人笑說,「哪有人自稱小姐的啦!」,後來我都自己躲到小辦公室裡打電話,哈哈。嗯…,跟公部門交涉其實是需要有些自信的。因為有些部門真的很生硬,這樣的交涉過程於是也成為一種訓練,當你遇到困難的時候,跟你想要的創意無法吻合時,就必須去想要如何讓你的客戶滿意,用另一種方式去思考,一方面能維持自己的創意,一方面又能讓人滿意。

蠻不容易的。我甚至有一段時間認為─我畢業又不是要來做這些事情!也不是要和這些公務人員打交道阿…。遇到比較惡劣的人還會說:「反正我們出錢做,你就是照我們說的做就對了!」。但這是公司經濟來源,蠻無奈的,久了之後就比較會調整自己的心態,不是把所有責任都往自己身上扛。當你發現有些東西不是那麼快就可以改變時,自己的調整若能讓事情順利有進展,其實是可以這麼做的。因為真的是隔行如隔山,有些人就算你劇本寫好了,分鏡表都畫好了給他看,他還是看不懂,真的也沒辦法。

木:那有沒有像現在電影輔導金申請這種審核制度呢?

梅:那時候新聞局的審核制度哦,流程大概是這個樣子。假如我是拍衛生署的片子,那麼開會時,衛生署的承辦人一定要到,新聞局廣電科的人也一定要到,另外就是會請來很多傳播影像專業人或學者教授,他們就是所謂的專家,會對劇本或影像提出建議和看法。有些人很好,但有些人就很保守八股。所以那時候除了要面對公部門之外,還要面對這些評審人員。我們都會事先去探聽這次是誰來評審,如果是比較難搞的人,就會做更多的準備。

木:所以這算是與公部門接觸時最大的困難嗎?

梅:應該是吧!另外就是,因為公部門很多主題很硬,像法案,法令。這類要拍成短片真的很傷腦筋。我們當時會把主題寫在公司白板上,賺錢的短片小組進辦公室時就要開始想劇本,然後開劇本動腦會,邀請所有的人來提供意見和創意,慢慢討論使劇本漸漸成形。但有時候真的都沒人想的到。這算是另一個苦惱的地方吧。



木:現在你成為了一個獨立的影像工作者,可以談談你自己與公部門有限的合作經驗嗎?

梅:2006年4月全景傳播基金會解散。因為當時我還有一部九二一重建的片子《寶島曼波》要剪接,於是就搬回南部,花了大概十個月完成剪輯。在這期間開始和南部的朋友有接觸,因此認識了台南藝術大學紀錄所畢業的姜玫如。

玫如因為長期在南部工作,所以有時會接到台南縣政府的案子。有次她就問我,有沒有興趣接台南縣政府的案子,叫做「耆老話南瀛」,共有十個鄉鎮,希望用當地耆老的口述歷史,來介紹那個地方。

木:所以你就答應了?

梅:那時候想其實接也很好阿,因為自己雖然是台南縣人,對自己家鄉卻很不了解,甚至比對台北還不了解,所以可以趁機會去知道家鄉的更多事情。

接了之後也還蠻有趣的。就是縣政府他們…,預算少就不用講了,另外他們也有審核制度,你必須先跑田野,然後寫劇本,之後有審核會議,找些專家學者來看。審過之後才開始去拍,拍完之後再審片,過關之後才交片。

我接的是楠西鄉和南化鄉,都是靠山邊的鄉鎮,跑完田野後我擬了主題,但我對於每部片都要25分鐘的「規定」感到很奇怪。假如內容很豐富就會超過25分啊,假如內容精緻、短短的,那也可能會少於25分呀。後來我去跑了田野,發現「耆老話南瀛」這個企劃在現實上會碰到問題,因為很多人年紀都很大了,表達能力不好,口齒也不清晰。可能是我比較「高拐」(調皮搗蛋)吧,我就開始去抓這兩個鄉我感受到比較深刻的人事物,希望不只是一個深度報導片,而是成為一部有人、有故事的紀錄片,並且可以呈現這個鄉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木:呃,怎麼說呢?

梅:在接下這個題目,跑完田野之後,我思考過,到底耆老們所口述的歷史,對現在的年輕人(包含我)或是未來的年輕人有什麼樣的意義呢?

我認為,「歷史」之於人的意義,不只在於了解過去,更重要的是──人,因為認識過去的歷史,而瞭知自己當下所在的位置,也因此更認識自己,更能擁有開闊望遠未來的視野!(摘於影片企劃書。)

所以,我把這二集的題目主軸定調為這個鄉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過去,是透過耆老們的口述,來展現這個鄉過往的歷史;現在和未來,則是透過鄉裡年輕人或中壯一代,他們在家鄉所做的事情以及他們對家鄉未來的思考來呈現。所以,這二部片子前半段,確實是由耆老來口述地方歷史,但是,中段之後,便加入了鄉裡年輕一代的觀點和故事。

像這次我就記錄南化鄉一對年輕的教師夫婦,在山上的偏僻學校從事生態教育已經13年了;楠西鄉則是一對退休老師,大概60幾歲,他們在教外籍新娘識字、讀書、認識台灣的社會與文化。他們都是在地方已經紮根很深的人。

木:那這樣不就和縣政府的規定有衝突了。

梅:嗯嗯,我記得在審片的時候,大家就有意見了。開始說楠西鄉的這對夫婦不夠老,因為他們就是希望「耆老話南瀛」啊!可是我後來就說,不應該只是耆老來講故事,除了現實上要找到符合耆老條件(70歲以上)又思路清晰、言談豐富的老人家實在很困難之外,另外更重要的是,我想透過這二部片子呈現出這二個鄉比較完整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因為我總覺得這樣的片子比較能引起觀看者的共鳴,讓人去思考他跟過往的歷史有什麼關聯,而不是像照本宣科的課本一樣,歷史歸歷史,跟活在此時此刻的我們完全沒有關係…。

因為我的劇本寫的很簡單,就是二部片子各都是二條或三條軸線,於是就有人要求說那你可不可以再講產業呢?他們總是想要一部片子什麼都包。可是當你片子什麼東西都要講的時候,就會沒有一個精神的核心。

有次開會,會中有人提出希望每部片子都能有統一風格,我就忍不住了,開始說十部片子有六、七個導演,你怎麼能要求每個人風格統一呢,這樣就沒有創意了呀。後來就不了了之。

木:這兩個案子好像都已經初步完成了,最後對方接受嗎?

梅:最後他們還是要求25分鐘。南化的片子有25分30秒,但楠西的片子只有18分鐘,因為以楠西的題目和篇幅18分鐘剛剛好,再加東西進來反而會有多餘的支線,模糊片子的焦點。評審也都覺得挺好看的,但問題就是卡在片長和「耆老話南瀛」這個企劃的主題,經過一陣討論,正反的意見都有,我也同意如果有更好的建議,願意修改片子,把片子後半段,不符合耆老資格年輕一代的部分拿掉。可是,突然有個評審老師說:「我認為這樣很好,楠西和南化這兩個老師非常精采,不應該拿掉。」結果反過來建議縣政府,是不是可以修改計畫名稱和辦法。

那次我就覺得,其實,你把片子做到好的時候。大家就會思考如果把這個東西拿掉的時候,片子是不是就會因此失色,而我是不是要做這樣的決定,是不是要想個更好的辦法。而且這過程也會引發大家去思考更多東西,所以其實到現在啊,大家還在想辦法…〈笑〉。

木:所以從過去到這次經驗,在和公部門合作的經驗上,好像彼此間的開放度、溝通和態度都是有進步的噢。

梅:從這個例子,碰到這樣的問題,像(縣政府)他們這次就覺得,對哦!這是個問題,而不會說這根本不是問題。我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態度。在這部分我會覺得很多公部門的規定,像統一片長、統一形式…,假如你把這些影片視為一種創作,而不是交差的東西,那就不應該有這麼多的框架去框住它,其實應該要更自由。但是自由的範圍在於,要讓這部片能更有創意,或更紮實。那些死硬的規定,譬如片長一定要25分鐘之類的,我並不認為那是一個對作品應有的態度。

木:謝謝淑梅接受訪談。


木材後記:在我自己以及聽聞他人與公部門合作的經驗裡,批評他者霸道氣粗的話語並不在少數。可是在這次訪談後,我卻發現「位階」和「專業」這兩個人們在無形中內化的價值觀,卻往往形成固執的偏見,成為事情無法順利完成的關鍵原因。除了儘可能的「溝通」之外,所謂藝術家的「創意」就是要展現在這樣受限的環境裡,就像過去許多在鐵幕時代下所產生的偉大作品一般。以創作而言,重要的是思想,以及人與人之間無私的交流,這是我自己的一點小心得。


黃淑梅簡歷:1969年生於台南縣白河鎮。畢業於世界新聞專科學校廣播電視科,1990年進入全景映象工作室。1991年開始創作紀錄片,1992年開始負責全景紀錄片推廣…。2006年完成九二一重建紀錄片《在中寮相遇》,2007年完成《寶島曼波》,兩片皆獲得南方影展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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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紀工報第三期:http://docworker.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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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1. Milstein:



    fansss說的没錯

    看到你的回應

    我是很開心啊!

    因為你這篇回應寫得正是時候

    就在我因為這個案子陷入膠濁

    而有點洩氣的時候

    你的這些話語 正好適時地給我鼓舞



    真好!







    版主回覆:(12/27/2010 01:34: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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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安喔~~









    版主回覆:(12/27/2010 01:34: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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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加油喔^^

    版主回覆:(12/27/2010 01:34: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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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真ㄉ很不錯



    我很欣賞

    版主回覆:(12/27/2010 01:34: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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