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0日 星期二

金穗獎怪怪的



有些事不說,您可能不知道。即使我現在寫出這篇文章,也實在是慢了點呀…
--

「金穗獎」早已行之有年,今年即將邁入第28屆。是新聞局為了升電影藝術創作之內涵與水準,鼓勵電創作所設立的獎項。每年也都選出不少優秀的作品,並在全台展開巡迴映演,讓這些小規模的劇情片、紀錄片、短片、實驗片都能透過這個管道得到肯定與鼓勵,也開通了一條與觀眾溝通的道路,現在許多優秀電影人如李安、蔡明亮、吳乙峰在青澀年少時也都是金穗獎的優選者之一。

而這個有著20幾年歷史的金穗獎,再經歷影像創作媒材的變遷後,也將原本設定的門檻踢除。隨著DV時代的來臨,獎項不再僅僅只是獨厚於用底片(film)拍攝的電影人,也更鼓勵使用DV、HD等資金較少的電影工作者,甚至有許多懷有電影夢的年輕學子,也都將金穗獎視為一個能展露才華的場域。像去年深刻紀錄貢寮鄉親反核四心路歷程的《貢寮,你好嗎?》就是透過了金穗獎,而得到正面的獎勵。

然而,這個向來對電影人有著某些指向意義的金穗獎,今年突然增訂了兩個令人匪夷所思的規定。一、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須有電影片准演執照影本一份;二、除動畫類別,其他類別影片長度應在十分鐘以上(包含),三十分鐘以下。

申請這份准演執照,免不了要花點錢與經過層層手續,但這其實是準備要上映院線的影片才須申請的執照(既然沒要上院線,何苦多此要求)。而又一個說是年輕新秀財力較為薄弱與技術尚未純熟,應先從短小作品磨練起,故限制在30分鐘以內的官方說法,也實在不怎麼能讓人信服。早有許多大專院校的學生,畢業作品也都已超過30分鐘限制許多。環顧全台這麼多的影像徵選比賽,還是第一次看到這麼荒謬的規定,真不知今年的金穗獎報名規定究竟是在鼓勵創作,還是在刁難電影工作者。

縱然台灣的電影環境積弱不振,但仍有許多熱血電影青年仍前仆後繼的投入。只是官方的做法,不止官僚,也欠缺遠觀。之前的一次劇本徵選,也發生了讓人傻眼的莫名延期事件。政府的力量比起小小的民間個人,影響力實在大的太多,一個辛苦的成果,可能就在政府不小心之間而付諸流水。難道真要我們學韓國電影人一樣個個剃光頭走向街頭,政府才用正眼會瞧一下「電影」嗎?

我只想說,親愛的新聞局官員們,請你們眼光放遠些,仔細的想一想,再來談如何鼓勵台灣電影吧!不要總是拿那些自己努力不懈辛苦萬分才得大獎的電影人,拾現成的說這是新聞局一手栽培出來的人才…


--
糟糕,我好像太生氣了。

6 則留言:

  1. 恩~~我也深有同感!

    對於他們那些奇怪的規定感到非常生氣!

    但是生氣歸生氣...我們卻還是必須要參加金穗獎~~

    罵歸罵~~還是得[付錢]參加這個...[具有公信力]的比賽==



    而且我也覺得不只金穗獎奇怪啦~

    而且還有一些比賽是[不公平的]

    像我們前陣子參加[貳零影展]...

    令人超不爽~的是他們給獎的標準竟然不是以片子本身的好壞去評斷~~

    而是讓各個主辦單位(各個學校,例:台藝大...)

    去平均分配那些獎項~真是超不爽的啦!不公平到了極點~

    我們老師也氣到!以後我們學校不再參加貳零!(老師的氣話)==



    但是確實我們學校的作品都有比那些人好~

    最多也只能[被分配]到2個名額~~



    (ㄏ==純發洩啦...)

    版主回覆:(12/27/2010 01:35:45 AM)

    回覆刪除
  2. 發洩發洩也不錯阿





    「貳零影展」



    聽過但是沒去看過。

    好像想要營造成學生金馬獎的感覺。



    你說的這件事情讓我想到

    前兩年我幫一個南部各大專院校聯合影展寫影評的時候

    也有接收到要美言學校幾句的指令



    但我也沒理他們

    最後把影片打散照著議題分

    免除了這種問題





    這種思維要什麼時候才會被打破呢?



    版主回覆:(12/27/2010 01:33:00 AM)

    回覆刪除


  3. 686寫的那篇文,我非常欣賞呀!看了好幾十次有吧。



    c.cc 之 我是藏鏡人講的我也非常同意。

    真是夠讚。





    文章中寫到:

    不理解「事物的核心」,就永遠到不了紀錄片的應許之地。



    任何事也是如此呀!



    共勉分享之。

    --



    「多數的人仍舊依賴機制的完善是解決事情的辦法,但卻不願相信人應該駕凌在這機制之

    上。」



    版主回覆:(12/27/2010 01:33:01 AM)

    回覆刪除
  4. 這些規定確實很怪小

    理論上應該放寬這些時間限制

    期待未來辦得更好

    版主回覆:(12/27/2010 01:33:27 AM)

    回覆刪除


  5. 現在的規定

    好像都是要60分鐘以內

    雖然說要鼓勵學生或新的電影創作者

    但這也不代表說他們就只能拍短片阿



    總覺得參加辦法應該可以更好才對







    版主回覆:(12/27/2010 01:34:26 AM)

    回覆刪除
  6. 唉!官字 2 個口啊~有很多事情還是被體制壓得死死的!



    公婆都有理。



    不響鍍這幾層金(每個都是金掛頭),那就等慢慢等吧......



    要不然大家來組織一個影展吧(不要金開頭哦~),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台灣拍電影的體制、說實在得......太老了!

    版主回覆:(12/27/2010 01:34:27 AM)

    回覆刪除